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光市人民医院牙科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删除“3、(3)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或代理商的中文版授权;若代理商为二级及以下级别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其上一级代理商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代理书(注:授权链应完整)”。
现更正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执业资格及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要求、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或)管理人员之间、企业架构、股权结构存在利益关联的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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